在宽马路上设置人行横道 须满足这些条件!


  一段时间以来,“机动车让行斑马线”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,关于“让行”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:一方面是主观上“让”与“不让”的意愿;另一方面是客观上“停得下、让得了”的条件。如果说在灯控路口斑马线上的“让行”取决于驾驶人主观意愿,那么在非灯控路段斑马线上,特别是宽阔道路上,“让行”的关键则是道路交通设施。今天,我们邀请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、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郭敏来谈谈他的观点。

  事故案例:湖南衡阳准大学生遭遇车祸身亡

  我们先来看一个不久前发生在宽马路斑马线上的事故:2017年8月17日20时,在衡阳南华大学西门附近,一对母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涉嫌超速的小车撞飞十多米,造成儿子离世,母亲重伤。据报道,遇难者刘某刚刚领到大学入学通知书,希望提前感受大学校园气氛,于是在母亲的陪同下参观了校园,然而在回程路上不幸发生事故。事故发生地的斑马线位于双向12车道的宽马路上,且该路口没有设置过街信号灯。另据交警介绍,这一路段限速40km/h,但因路况较好,多数车辆存在超速行为,之前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。

  其实,该起事故非常具有典型性:事故发生在双向12车道的宽马路上,这么宽的道路不适合设置非灯控的斑马线,而实际上,该道路不仅设有斑马线,还没有设置信号灯进行控制,安全隐患极大;斑马线中间位置仅有几根立柱,没有为行人设置安全的驻留区,供行人驻足观察。另外,根据事发现场图来看,在距离斑马线不远处有一根标志杆,上面有“注意行人”标志,但在12车道宽的道路上,提示标志也是在驾驶人的视区以外,根本看不见。此外,虽然在斑马线附近的地方划有菱形交通标线,提示前方有斑马线,但多数驾驶人并不清楚这种“人行横道预告标线”的提示含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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